第1章 约翰华生_夏洛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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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约翰华生

  第1章约翰·华生

  武周久视元年,九月的神都暑热难当。

  城中狄府内宅,一具因疾病缠身而时日无多的衰朽残躯,于病榻之上勉力抬手。跪坐在前的长子狄光嗣连忙上前。

  “阿爷,阿爷可还有什么话嘱咐?”狄光嗣握着狄仁杰的手,眼中泪水止不住地落下。

  “等老夫死后……”狄仁杰的声音非常微弱,话语磕磕绊绊。

  “孩儿明白,”狄光嗣生怕这些话语会带走老人体内的最后一缕气力,连忙抢答,

  “阿爷拒突厥于北疆,保神器于李唐,必能留清名于史册,且圣人也定会赐下美谥,恩荣于狄氏。”

  病榻之上的狄仁杰闻言却是一时默然。

  外击突厥、内保李唐,这些功绩足以让他彪炳史册,万古流芳,他狄仁杰从不怀疑这一点。

  但也从不在乎这一点。

  他心头在乎的,只是这天下形形色色的百姓罢了。

  他还有很多想实行的仁政,他还在担心自己死后没有人能劝住越发乾纲独断的天子,他还在忧虑将来若是李氏复国是否又会搅得天下风雨飘摇生灵涂炭,他还……

  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可他已经要死了。

  “神龟虽寿,犹有尽时,何况我这凡夫俗子。”

  想到此处,他有些意兴阑珊,于是用体内最后的气力,攥了攥被长子握住的左手。

  狄光嗣连忙俯身,将耳朵贴在父亲的嘴边,听到了狄仁杰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话语。

  “……一切丧事从简,勿扰百姓。”

  人死本为空,但也许是有心愿尚未完成,于是在某种难以名状的伟力影响下,狄仁杰的灵魂与意识,跨越了无穷的时空界限,穿越到一具生机勃勃的躯壳之中。

  这所发生的一切,似有千年之久,又仿佛只是过了几个时辰、几个分钟,不过在狄仁杰的视角中,当他躯体失去生机,眼前一片漆黑之后,

  自己似乎就开始从某个高处坠下,

  不断下落,

  下落,

  落入灵魂的深处,

  然后,

  他猛地醒来。

  “呼,呼!”

  河岸街边一处私人旅馆二楼的客房内,传来几声壮年男子剧烈深呼吸的声音,同时还伴有几声轻微的咳嗽。

  狄仁杰挣扎着起身,并试图捋顺自己有些杂乱的呼吸。

  因为他刚刚穿越而来,对这副新身体过分陌生,使得这一切都显得有些艰难。

  不过,死而重生的喜悦却足以冲散所有烦恼,乃至于这些不便,在狄仁杰眼中也充满了新鲜感。

  大约过了5分钟,狄仁杰终于克服了对新躯体的陌生感,并开始关注起他目前所处的境况。

  “世上竟然真有死而复生的奇迹。”

  他有些感慨,不过古人的思维中终究是多了些对天地神灵的敬畏,面对这样神秘的事情,并不会太过刨根问底,而是很自然地将这一切归因到天公作美。

  而就在此时,躯体原主人的一些记忆也从脑海深处涌现,同他的灵魂融合。

  这些记忆庞大而繁杂,包含了原主人29年人生的点点滴滴,不过对于狄仁杰来说,整理这样多的信息却并不算困难,毕竟他可是岁断滞狱一万七千人的大唐国老。

  “这副躯体原身叫约翰华生,是个番人。”

  “这番人国度竟然这么强盛,为什么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等等,此方世界竟然没有东土!”

  “出生于不列颠本岛汉普郡,2岁的时候随家人去澳大利亚定居,13岁的时候回到汉普郡就读于威灵顿公学。”

  “20岁进入伦敦大学医学院,同时在圣巴塞罗缪医院实习外科,26岁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后,前往内特黎进修军医。”

  记忆梳理到此处,那些早已铭刻在骨子里的医学知识也随之一股脑儿地挤入记忆的洪流之中。

  “取得军医资格后被派往印度,适逢阿富汗战争爆发,直接进入战场;两年后因受伤,退至白沙瓦治病,之后又因为感染伤寒,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

  “如今身在伦敦,举目无亲,于是滞留河岸街的一处私人旅馆,靠政府发放的补偿薪水度日,每日有十一先令六便士,好像还算不错。”

  大致整理完记忆后,狄仁杰有些磕磕绊绊地站起身来,他用眼睛扫视了一下房间,看到了精致的被褥,雕刻繁复花纹的黑框煤气灯,墙上挂着鲜明波斯风格的挂毯,挂毯背后则是维多利亚时代十分流行的红色砖面,一张造型典雅的木桌靠墙放置,桌面上还躺着一把保养得当的老式左轮手枪。

  砖墙上有着两扇窗户,黑铁的边框内镶嵌着一块块四四方方的无色玻璃,透过宛若珍宝的玻璃,可以看到河岸街密密麻麻的来往人潮,至于远处,则是鳞次栉比的砖石房屋和一根根直入天际的大烟囱,烟囱中窜出滚滚浓烟,灰色、黑色和白色的气体遮蔽天空与视线——那是时代变迁的标志。

  狄仁杰有些出神的望着窗外的世界,虽然这些他都在接收华生记忆的过程中看到过,可现在亲眼看一看,那种震撼却远不是记忆所能比的。

  “这可真是,有意思啊。”狄仁杰喃喃低语。

  虽然有些遗憾,根据他所接受的记忆,这个世界并没有他前世身处的东土,不过眼下,他来到的这个国家和这个时代,正处于最璀璨,同时也有着最多变革和最多机遇的阶段。

  这一切,都让好不容易重获新生的狄仁杰,感到无比的兴奋与期待。

  “咚咚咚。”

  正当狄仁杰望着窗外景色浮想联翩的时候,客房的房门却被突然敲响了。

  “稍等一下,先生。”

  在接收完约翰华生的记忆后,以他的智慧,已可以较为自如地使用这个世界的语言,并对一些日常礼仪有基本的了解。

  他一边说着,一边向门口走去。

  “砰,”狄仁杰感觉自己地脚撞到了什么物体,他撇了一眼,发现是几个空了的烟盒。

  他忽然想起前身在离开战场后就患上了某种精神创伤,对,精神创伤,这个词汇对狄仁杰来说很新颖,不过在他接受的医学记忆中有着清晰的解释,这种又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让他觉得有些别致。

  前身华生在患上精神创伤后一直有抽烟的习惯,加上连番伤病的折磨,这导致他这副身体虽然正处年富力强的时候,但看上去却有些面黄肌瘦,虚弱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咚咚咚。”见狄仁杰还未来开门,门口的人再次敲门,不过从敲门的声音和节奏来看,他并未因等待而失去耐心。

  “很有礼貌和耐心,应该是这个旅馆的杂役……不对,应该叫侍应生。”

  狄仁杰习惯性地猜测起来,这恐怕是所有侦探的职业病,不过此时不是想那么多的时候,他连忙走上前,转动黄铜色的门把手,将木门打开。

  门外站着的果然是旅店的侍应生。

  “抱歉打扰您的休息,不过有一位小斯坦福先生找您,现在就在前台等候。”

  小斯坦福这个名字像是某种开关,一下子就打开了许多差点被狄仁杰忽略的记忆。

  他的前身约翰华生自从来到伦敦之后,整日无聊透顶,日子过得不怎么舒心,钱一发下来就花个精光,甚至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

  为了改变这种日渐窘迫的经济状况,华生决定另找一处没有那么奢侈、租金比较便宜的住所。

  正巧昨日在克莱特里酒吧碰到了以前在医院实习时的助手小斯坦福,在他的牵头下华生打算与小斯坦福的一名同事合租。

  本来昨日两人就打算一起去见见那位合租的伙伴,不过昨日下午华生感觉有些困倦,打算回旅店休息,就将时间改到今天下午,三人一起到他下榻旅店隔壁的克莱特里酒吧碰面。

  没想到华生这一休息就让自己的身体换了个灵魂,不过在此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狄仁杰也不清楚,虽然刚刚适应身体的时候可以感受到这副躯体的虚弱,但以狄仁杰的经验,他可以判断这绝非是前世戏文里常说的借尸还魂,至于更多背后的隐秘,他也毫无头绪。

  可狄仁杰终究是狄仁杰,他见过足够多的风浪,也有着足够多的耐心,他清楚,眼下最重要的是融入这个身份和这个世界,至于那些藏在迷雾中的隐秘,他不急。

  于是他收敛了发散的思绪,对着侍应生说:

  “请让他稍等几分钟,我换上衣物就来。”

  “好的先生,”侍应生说着,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单据,连带着一支钢笔,递给狄仁杰,“另外,这是您昨天消费的卷烟与酒水账单,一共六先令,请您签一下字,退房时再一起结算。”

  狄仁杰接过账单,微微审视两眼。

  光是烟酒就能花费一半的日薪,这让他有些无奈,但既然承接了对方的身份,自然也要承接对方的债务,只是这名字

  如今重活一世,又来到这异国他乡,狄仁杰这个名字自然是只能藏在心底了,至于前身的名字,华生(Watson)

  这个名字还挺有意思的,发音像汉语中的“华生”,好像是有某种冥冥中的天意,让他这个生于华夏的灵魂,介入了这远方之人的躯壳。

  于是他笑了笑,接过钢笔,干脆利落地在便签上写下:

  “华生医生。”

  不到片刻功夫,狄仁杰就穿戴整齐地出了房门,还顺便带上了那把左轮,虽然他对这种武器有些陌生,但是当他的手接触到冰冷的机械时,一种如臂使指的感觉油然而生,似乎那些使用枪械的记忆,早已深深刻在了肌肉里。

  沿着红木扶手旋梯走到了旅店前台,见到了早已等候在此的小斯坦福。

  两人热情地拥抱了一下,这样亲密的礼节稍微让狄仁杰有些不适应,不过入乡随俗,他很快就调整过来。

  接着两人一道去往隔壁的克莱特里酒吧,小斯坦福一会儿还要去医院,就给自己点了一杯啤酒,狄仁杰则看着酒单,犹豫半晌后点了一杯蜂蜜酒。

  他从记忆中知晓这个世界的酒水要远比前世所见的酒烈性,虽然前身华生是个酒中好手,不过自己如今到底还剩多少斤两,恐怕只有天知道。

  “蜂蜜酒?怎么突然喜欢上这种小孩子的东西。”

  酒吧的女酒保是一位相貌美丽大方且隐隐中带着一点贵气的年轻女子,之前华生来这喝酒的时候,就总能见到她。

  “也许,我想换一种生活方式。”狄仁杰笑着回应。

  “那祝你重获新生。”女酒保将两杯酒推到二人面前,华生和小斯坦福拿着酒杯找了一处卡座坐下。

  “那位合租的先生什么时候到?”狄仁杰抿了一口蜂蜜酒,微微的麦芽酒香和蜂蜜的鲜甜顺着喉咙流入胃中,味道好得出乎他意料。

  “我本打算和他一起来,不过他正在收尾一个实验,就让我先到,他最多迟到10分钟。”

  “他对自己的工作可真是认真负责。”

  “他那可不止是认真负责,”小斯坦福感慨一句,“他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

  “事实上,如果不是急着交房租,我怀疑他甚至不愿意离开化验室。”小斯坦福补充道。

  “那可真是个特别的人。”狄仁杰也不禁对自己这位将来的室友产生了好奇,他前世在官场上也见过这种专情于某个领域的天才,这样的人虽然难打交道,但往往有一颗赤子之心,他倒是很愿意和这样的人认识一下。

  “当然,毕竟,”小斯坦福打了个酒嗝,继续说着:

  “那可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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