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第二章_[快穿]最佳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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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二章

  在又全部梳理过一遍原文之后,易迁只觉得,他已经佛了。这位原女主,真是很没排面了,完全是被前女友夏初压着打啊。

  而且关于她的描述也不太一致,当她是《替身情人》中的女主角时,她是漂亮理性的。当她是《前女友》中的炮灰女配时,她的描述就变成没见过世面的傻白甜了?!这是个什么情况,情敌滤镜?

  算了,虽然不知道傻白甜和理性是怎么就能被按在了一块儿的,但二次维度的世界,他也就先不去纠结逻辑了。

  说起他现在所在的酒吧,地点就是在原书中故事发生的主场——丽城之中。身份则是原女主牧晓云的校园初恋——谢易迁,同时也是她的唯一前男友。

  哦豁,易迁轻扯了下嘴角,这迷之配对的男配角色哟。

  就这一个戏份不重的配角,居然在两篇文的后半段都出现过,甚至在这个世界,还被夏初当着牧晓云的面撩过一回,唯一的初恋和现任都同被另一个女人所吸引,牧晓云可别提有多狼狈憋屈了。

  而谢易迁与牧晓云之间的前情往事,那可谓说是纯正的校园初恋。两人双双都为学霸。从刚入高中以来就是同桌,经历了彼此不屑到互相欣赏的整个转变过程。可惜好景不长,在高考之后,两人却因谢易迁要被送去国外留学,而正式分手。当然真正导致他们分手的,并不单单只是出国和遥远的距离。

  更大的原因是,这个世界的谢易迁,他是个渣,而且还是个高级渣。他渣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对待所有女孩子都很温柔,甚至可以说是体贴和撩。就连一开始,他对牧晓云其实是有点不感冒的,想着先晾着这位同桌。但当时同为学霸、老师宠儿的牧晓云会理他吗?根本不会,她就没有受到过任何影响。

  这就让易迁有点心痒难耐了,一来二去,他也是真的喜欢上了牧晓云。但,他最渣的也就在这里,在与牧晓云交往后,对那些送上门与他暧昧的女生,他依然没有严词拒绝。时间一长,牧晓云当然就会察觉到不对。原本高三前期就在冷战分手的边缘,一个出国的消息下来,两人就此真正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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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当下,目前他到来的时间线,就是在女配夏初进行激情直播骚操作,激得牧晓云来酒吧买醉的当晚。

  牧晓云看到平时那个高冷的,不苟言笑的帅气男人,在面对那个女人时,流露出的情迷意乱与滔天热情。心里压抑已久的苦涩顿时被刺激得翻江倒海。只觉得整个脑子都开始发热爆炸,彻底烧掉了她名为理智的那根弦!

  一个上头,她就直接跑到家里附近的酒吧来买醉了,她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快让她的脑子停止运转,快让她忘了这件事和那些刺眼的画面!

  “为什么?凭什么?他们怎么能就...呜...呜呜...”牧晓云实在是忍不住,她是真的打从心眼的觉得委屈。趴在吧台呜呜地哭:“为...为什么抢别人的男朋友能抢得这么心安理得,这么...不要脸!哼呜...咳”话说得太急,酒又没完全咽下去,骂着骂着就被呛得咳了起来。

  她也说不出再过分的话了,不要脸对她而言已经是很严重的词。看那模样,她应是已经有些意识模糊了,捉着一旁端酒小妹的手,死活不松开。

  易迁一来,看到的就是这副场景。看那小丫头被捏的酒瓶要掉,牧晓云也跟着东倒西歪,坐都坐不稳了的样子。易迁忙一个上前扶住酒盘,再捞起她。接着就向那小丫头示意——赶紧脱身,被回了一个感激的眼神。

  等端好盘子,旁边的小丫头一看这女人烂醉如泥的样,又瞄了一眼易迁,稍微有些不放心。但这种事她也不是第一次见,哪能都管的了。她在心里安慰自己,况且看这帅哥的样子,也不像那种丧心病狂的人嘛。最后看易迁在一边跟她说话安慰她,这才放了心。原来是认识的啊。

  “喂,喂,牧晓云!”易迁喊着她的名字,简直无奈了,又一个醉鬼。

  “小乌云,我说你厉害了啊!你居然还会跑到这里来买醉了,皮痒啊。”

  小、小乌云?好耳熟的名字!牧晓云被易迁副着肩膀,趴在冰凉凉的大理石上,给自己因喝酒烧得滚烫的脸颊降温。

  “小乌云是谁?”她睁着一双水润的大眼睛,微张着嘴,傻愣愣地问他。

  小乌云?好像她的名字哦!可、可是怎么还会有人喊她小乌云呢?叫她小乌云的人,早就、早就已经不见了!

  “可以啊,这也不算太长时间吧,六年而已,你就完全忘记我了?”好听中带着一丝丝轻佻的声音,让人一听就觉着,这人是个花花公子!跟她记忆里的那个人一样!

  想着都不带动脑子的,牧晓云一个巴掌糊了下去。但因为喝了酒,看似力道很大的功击,实际上也只是软塌塌地,轻拍了一下易迁的胳膊。

  “你、你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人!”现在想到那些大猪蹄子就开始气鼓鼓的牧晓云,脑子已彻底当机,大实话都不带遮掩的,突突的往外冒。

  “我怎么就不是好人了?”易迁都听笑了:成吧,对于你,我可能真算不上是什么好人。”

  这话一出,才看她满意似的点了点小脑袋。

  易迁随手给她理了理头发。

  “那请问,这片小乌云,愿不愿意和我这个,不是什么好人的人回家啊?”易迁半认真半开玩笑似的问道。要说现在送她回自己家也不现实,原文中根本没有提到过具体地址。谢易迁的记忆里当然更不会有。

  “你,你带乌云回家干什么?乌云...大家都不喜欢小乌云。”这女人刚才还凶巴巴地,这会儿就是真低落下来了。

  话没说出多久,牧晓云就感觉脑袋上有只手一直在轻抚着她。

  “薅狗呢你这是!”(=)ノ┻━┻

  “哈哈哈,是啊,薅的就是你这只小乌云,不错嘛,现在都变得比以前幽默了。”牧晓云只听到那个好听的声音大笑了起来,爽朗动听,和那个她早已忘记了的人声音相似。

  谁啊这是,摆出一副跟她很熟的样子。_(:з」∠

  蒙蒙浓浓之间似乎还听到了他叫她:“走吧,跟我回去,这要是没看到,我确实管不着,现在看到了,也是真不好不管,毕竟还当过我的小乌云呢。”

  牧晓云最后的意识只剩下——大猪蹄子,别想卖了我,谁、谁当过你的小乌云了。奈何,还是身体不争气的被人扶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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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晓云睁着眼,瞪着天花板上的烤漆艺术吊灯。忽略了脑子里一阵一阵传来的昏沉酸痛感,典型的宿醉反应。

  她傻愣愣地躺在床上,将周边转了一圈。这是一间装修得相当有格调和设计感的卧室,主色调是暖灰色与浅木色相搭,有着各式各样的木质小装饰,床的一边是一整面连体衣柜。另外一边则是一张单人沙发,旁边摆着一摞外语书籍,书中间还夹着不少纸张。阳台的落地窗关着,外边的阳光依然透过它穿了进来。看这整个风格,房间的主人年龄肯定就大不到哪去,而且,肯定是个男人。

  嗷嗷嗷!!!牧晓云扯着头发开始闷声嚎叫。

  一旦醒来,她骨子里的乖乖成分就冒了出来。哪怕快要崩溃,也努力克制着自己,不要叫嚷出声。

  啊啊啊,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她是在某个陌生男人家里睡了一晚吗?她看了身上,没有什么不应该的痕迹。看床的样子,好像昨晚是只睡了她一个人。

  这、这应该可以说明,这男人还不错吧。

  牧晓云掀开被子,小心翼翼地踏在地板上,被地板冰的哆嗦了一下。四月末的早晨,丽城的温度还是有一丢丢凉的。接着她看到了旁边明显比她大好多的男式拖鞋,犹豫了一下,还是套着走了出去。开房门也是轻轻地。

  当她这样像当间谍似的,低声低气慢慢渡到客厅,看到沙发上那个盖着毯子的俊秀男人时,“啪”地一声,她自己似乎都能听到,她脑子里的某根弦,忽地就炸开了。

  谢、谢易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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